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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资格 金龙奖面向海内外公开征稿,任何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参赛。 有违以下规定的参赛作品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: 1、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; 2、含有色情、暴力、血腥等不良内容; 3、涉嫌临摹、剽窃、侵犯他人著作权; 4、违反第6届金龙奖比赛其它规定。
参赛要求
漫画: 1、规格:画稿要求使用A4标准绘图纸或漫画原稿纸,或者A4复印纸。画稿四周请保留各2cm空白,画面要求清晰、标明页数; 2、原稿投稿:注明使用的画材品种。不收铅笔和圆珠笔稿件; 3、电子投稿:电子文件必须为TIFF(彩CMYK图300 DPI,黑白灰度图600 DPI,含单独文字层)和JPEG(中等压缩率、100 DPI,含文字合层文件)两种格式; 4、文字投稿:必须为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文件,且必须和打印稿一起提交,所附草图格式不限;网络投稿须以附件形式发送;
动画: 1、动画:必须提供MPG、AVI或MOV格式文件;原始分辨率不小于800×600像素(建议文件压缩到1G以下); 2、新媒体动画:Flash文件须提供SWF格式文件,原始分辨率不小于550px×330px,建议分辨率720px×576px; 3、参赛者必须同时提供5幅以上JPEG格式(CMYK图300 DPI)静帧或截图,全部文件必须刻录成光盘。
截稿日期
2009年7月15日(以当地邮戳或网络传输结束时间为准)
评审及颁奖 1、2009年8月进行初评、复评及终评,确定提名名单; 2、提名名单将于终评结束后发布,获奖名单将在颁奖礼现场公布,具体时间将于官方网站公布; 3、相关时间如有更改,组委会将于官方网站公布; 4、评选结束后,原稿作品将组织退还;复印、打印和电子参赛作品由组委会存档1年,以备查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