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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龙奖组委会关于网络推广大使违规事件的声明
作者:金龙奖组委会    文章来源:金龙奖组委会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6-18

致各位金龙奖网络推广大使:


    近日,组委会接到投诉,称金龙奖广东群群主在工作交流过程中,在其它Q群里与该群成员发生了冲突,过程中使用了不雅语言和图片,造成了不良的影响。


    在此事件中,群主(Q号545064002 )滥用金龙奖推广大使的身份,在他人的QQ群中不顾金龙奖形象以及个人形象,粗言秽语,发送不雅图片,严重违反了《金龙奖网络推广大使管理条例》,给金龙奖的宣传工作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。


    鉴于群主事后主动联络组委会并承认错误,现公布金龙奖组委会对此事做出的处理如下:


    一、冻结群主 “金龙奖网络推广大使”的身份,期间,群主不能以“广东群群主”的身份在任何信息渠道及公共网络平台上发布任何信息;


    二、取消群主所有奖励;


    三、组委会将安排人员接管金龙奖广东群,金龙奖广东群继续保留日常的交流运作。

 

    同时敬告各位金龙奖网络推广大使,金龙奖推广大使的职责范围,也是他的权限范围。在除此以外的宣传渠道,尤其是公共网络平台上,要求金龙奖网络推广大使不能以官方身份发布信息,更不能涉及到敏感话题。金龙奖参赛者的年龄普遍都比较小,作为组委会工作人员的我们,应该以客观的宣传方式推广金龙奖,引导和鼓励动漫爱好者关注并参与大赛。在今后的金龙奖宣传和交流中不允许再出现同类型事故,作为金龙奖对外宣传的推广员,请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,谨慎自己的言行举止。今后如果再遇到此类事件,请立即通知组委会协助处理。


    同时,如果群主或论坛管理员不便继续担任金龙奖推广大使,应及时向组委会提出,避免私自更改群名以及群的性质,造成误会和混乱。


    本次是金龙奖推广大使实施以来的首例事故,对金龙奖网络推广大使及参赛投稿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,希望各推广大使今后能够树立起严肃的工作态度。


    对于受到骚扰的群,如有冒犯,还请见谅。组委会再次对各位郑重道歉。

 

金龙奖组委会
2009年6月18日

 

文章录入:胡一钗    责任编辑:一钗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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